经科研院审核批准入职的专职C类科研人员,需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以下手续:
一.聘人单位负责人填写《新入职聘用人员情况一览表》,上交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。
二.受聘专职C类科研人员提交下列参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所需材料,由聘人单位所在院(系)人事干部收齐后交到校人才交流中心:
A.在北京市没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填写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》,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照二张(冲洗或电子版照片);
B.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填写《存档人员住房公积金登记表》;
C.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张、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一张;
D.个人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复印件一张(开户地要求在北京)
E.已参加过工作的,需提交原用人单位的终止、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;
五.用人单位参照《聘用人员五险一金费用说明》(见人事处网站--政策法规),将本单位本年度所聘专职C类科研人员所需经费(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五险一金等费用)暂存到学校合同制人员账户(账户号:2305-1-10)上。
办理程序:填写《专职科研人员经费转账通知单》交到人才交流中心编号登记后,持《专职科研人员经费转账通知单》到办公楼财务处229房间办理;
六.签订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职科研人员劳动合同书》(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);
七.用人单位提交《专职科研人员聘用起薪通知》到人才交流中心,办理工资等相关事宜。
八.专职C类科研人员入职之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,统一管理存放其人事档案。
注:1、如果所申请岗位属于涉密岗位,请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》办理相关手续;
2、有关表格见附件。
联系人:黄老师
联系电话:82317781
具体通知请见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:http://rsc.buaa.edu.cn/info/1367/4528.htm